中国古代信用票据的发展演变及其异同(中篇)

2022-06-30  来源: 《银行家》2022年第2期

作者:高春平


明清时期会票、票号的兴盛与繁荣


会票的产生

会票早于票号,产生于明代中后期,是一种信用票据,清代沿用。鸦片战争爆发,五口通商、外国银行进入中国后,一些政府公文和官员的奏折函件中开始使用“汇票”字眼,而民间经营汇兑业务的票号,直到清末仍然沿用“会票”的字样。到了20世纪以后,官方、民间、银行都将这种用来进行异地汇兑业务的专门信用票据称作“汇票”。


明初,法定货币是铜钱与大明宝钞,并禁止民间以金银交易,只准以金银换宝钞。后因银贵钱贱、钞币不断贬值,民间交易多不用钞而用银。明中叶,商品货币经济进入前所未有的发展阶段。随着正统元年(1436年)赋税折征金花银、弘治五年叶淇变法、万历初年张居正“一条鞭法”改革相继实施,社会经济与百姓生活对白银的需求空前高涨,在江南许多市镇,大额现金转运越来越难以适应商贸及异地资金结算需求。于是,随着市场的扩大,在明后期的一些城市以票据结算代替现金清算的会票应运而生,且流通范围日广,为长途大宗贸易提供了方便。所以,货币的白银化与会票的产生是适应当时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会票的使用

会票有时是由货币持有者将款项交付承办会票的店铺,取得会票;有时是由某地的殷实店铺或权贵开出,注明钱数,加盖特别印记,而后由持票人到指定的城市和店铺去如数领取现银。明后期隆庆、万历年间,京城与江南普遍使用会票。另据《云间据目钞·祥异》记载,当时社会上曾发生苏克温利用假会票诈骗同乡的事件,如下文。


先是,苏克温听选,以父恩善文贞公(指徐阶),故客其门。时有里人马姓者,携资客于京,克温觇知之,往纳交,叙乡情甚密,其人已笃信克温。克温乘间绐之曰:闻君将以某日归,孤身涉数千里,得无患盗乎?我当为君寄资徐氏官肆中,索会票若券者,持归示徐人,徐人必偿如数,是君以空囊而赍实资也。长途可帖然矣。马姓乃深德克温,即以一百五十金投之,克温佯入徐肆,若为其人谋者,出持赝票示之曰:资在是矣。其人亟持归,付徐人,徐人以为赝,不与。

 

      这就说明,会票的使用要注意防范风险,这类诈骗在明代的文学作品中也有反映。明末小说《豆棚闲话》就记载着徽商使用会票的事:徽州典当商汪彦让儿子汪华带本金一万两银去苏州新开一当铺,但其子不善经营,不及一月,万两金钱,俱化作庄周蝴蝶。无奈之下,汪华“寻同乡亲,写个会票,接来应手”。


      会票到清代继续沿用。既有文献记述,又有实物佐证。据《皇朝经世文编·钱币》记载,清代前期许多外地商人往京师转运大宗货物时出于安全和便捷考虑,“委钱与京师富商之家,取票至京师取值,谓之会票”。又如清初平南王部下吴六奇,答谢救命恩人查伊璜,说:“我藩下浙省有当铺估客,即写会票,赠以千金,而裘马衣装盘费,又及千金。”《文献》1985年第2期记述了1982年发现的23张徽州休宁谢氏家藏清代康熙会票。这23张会票分为即期会票和远期会票两种,共涉及11980两白银,既有商人之间汇兑的“商业汇票”,又有替人代办汇兑、类似当今的“银行汇票”。兑付的期限,既有“见票即兑”“见票兑付”“验票兑付”之类的即期会票,也有“三月内准兑”“四月终兑”“六月内兑清”一类的远期会票。这是目前国内见到最早的会票实物。此外,会票票面上还有使用平砝、兑付办法的说明文字,会票形制规格基本具备现代银行商业票据的要求。


      清代的票号

      票号是专营异地汇兑的信用机构。票号是19世纪中叶伴随社会经济发展、商品流通扩大、国内统一市场形成、国际贸易增多的客观需要而产生的重要信用机构,是账局的延续和发展,是中国早期的银行。票号之前,中国没有异地专营汇兑、存款、放款三大业务的金融机构。飞钱、交子、会子、会票进行的汇兑都属兼营,钱庄,账局、银号的主要业务是同城兑换银钱,附带鉴定金银成色以及兼营存放款业务。乾隆元年(1736年)晋商在张家口开设的第一家账局虽然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业务,但早期只设在同城一地,无分支机构,不经营异地汇兑,仍属商业和银行业混合经营的经济组织。异地资金调运主要靠镖局运现。


其后,山西商人借助资本雄厚、商铺分号广布、商业信用卓著的优势,顺应开拓万里茶道、远距离长途异地贸易对大额资金结算的需求,于道光三年创造性地将传统汇兑业务从传统商业中剥离出来,到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在全国建立起以山西祁、太、平、介为中心,以北京、天津、汉口、上海、开封、广州、成都、济南、奉天(沈阳)、张家口、苏州为枢纽,向全国各地辐射,直至俄罗斯、日本、朝鲜、印度、东南亚各地580多家分号的三级汇兑网络,实现了“货通天下”“汇通天下”“足迹遍天下”,开创了商业资本向金融资本质的飞跃新时代,成就了晋商纵横欧亚九千里,称雄商界五百年,执华夏金融界之牛耳,在清末国计民生中发挥重要的财政金融功能,堪与威尼斯、犹太商人媲美的强大金融商贸集团地位。


票号经营的是完备的信用票据。票号诞生,标志着中国自成体系的信用票据日益完善。晋商创办票号,大量使用各种商业票据和银行票据。俗称“帖子”,按各自性能分别称凭帖、兑帖、上帖、上票、瓶帖、期票等。凭帖属于本票性质,兑帖、上帖属于汇票性质,上票属于商业汇票范畴,瓶帖类似于银行系统自身划拨融通资金的票据,期票属于期约性质的票据,又分即期期票和远期期票两种,即期期票上写有“见票即付”“验票兑付”的标识,远期期票一般不在接票当天兑付,而是注明指定期限,如“三月内兑”“六月兑清”等。


清代国际贸易票据信票的来龙去脉


“信票”因票上印有大清龙的图案,俗称“龙票”,又称“部票”“路票”“票证”,是清王朝为了加强对中俄边境贸易、有效控制进入蒙古草原的商人、增加国库财赋收入实施的一项贸易管制制度。“信票制度”规定:凡进入蒙地贸易的商人,必须持有在张家口衙门申报,由理藩院颁发的“信票”。无票者视为走私,货物没收,人犯枷杖。此制度一直沿用至清末,对加强内地与边境的经济发展和国内外贸易产生过积极的作用。


       信票是扩大蒙汉民族贸易,限制垄断和走私的产物

      自汉唐以来,通过塞北重镇张家口前往库伦的商道便是中原与边疆地区蒙汉民族的一条贸易大道。元朝定都北京,为加强其对漠北地区的统治,设置驿站,开辟这条官马大道,虽限于官方通达政令边情,但官民贸易在所难免。明朝建立后,对茶叶、铁器的贸易控制很严。但到明中后期,通过在大同德胜堡、杀胡堡,宣府张家口堡,太原水泉营和辽东数处进行的茶马互市,仍然有相当数量的茶叶、丝绸、瓷器、布帛等内地商品经张库商道流入蒙古,并辗转输往俄国、欧洲。清朝入关后,在构建以北京为中心的驿路网络时,对张库大道进行了重点修整,被列为官马北路三大干线之一。民国十年(1921年),张家口至库伦的公路修通,市场更加繁荣,年贸易额高达1.5亿两白银。


      康熙时,蒙古牧民和贵族王爷都迫切要求扩大蒙汉民族之间的贸易往来。康熙三十年(1691年)清王朝在多伦召集喀尔喀贵族和内蒙古四十九旗王爷会盟。康熙帝为加强民族团结,答应了他们贸易的请求。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康熙北征告捷,两年后葛尔丹与大、小和卓木叛乱平定,内外蒙古统一。大一统局面的形成为蒙汉民族贸易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雅克萨战后,《中俄尼布楚条约》《恰克图条约》先后签订,中俄东段边界划定,俄国对华贸易需求激增。为了巩固对北方边疆的统治、加强对中国边界和贸易的管理、限制走私活动,清政府决定进一步实行信票制度。


      信票制度的实施及其内容

信票制度早在清初就已实施。顺治二年(1645年),清政府在张家口设章京衙门,上谕首任章京哈萨克哈曰:“京等驻防之地,凡外藩各蒙古来张贸易者,俱令驻于边口,照常贸易,毋得阻抑;其喀尔喀来张易马者,命驻口外(今张北一带),申报户部。”自此,张家口蒙汉贸易市场,由明万历时的来远堡移至大境门外。同年,张家口的山西“八大皇商”带着信票,打着大清国商旗,拉着骆驼,赶着牛车,满载着内地丝茶等日用物资,走出大境门,浩浩荡荡进入蒙古草原,开创了历时300余年的旅蒙贸易和万里茶路兴盛局面。


雍正五年(1727年),中俄双方规定以恰克图为互市场所。清政府实行严格准入制度。规定凡是入市贸易商人,必须持有理藩院颁发的信票,无票不准入市。雍正十二年(1734年)五月十七日,尚书查克丹等呈文送军机处文件(满文)有如下记载:经查朱成龙所持票证,签有赴恰克图贸易商曹宽字样……朱成龙系山西汾州府汾阳县民,于去年十月持部颁票证,携带货物由张家口出塞……出塞时运二十车货物。其货物计有:绸缎、黄烟、潞安绸、茶、火铲、勺、纽扣等。


信票长约四市尺,宽近三市尺,四周饰有龙纹,用蒙汉两种文字填写。内填出塞赴蒙古、恰克图交易商人姓名、籍贯,货物名称、数量,并加盖印玺。每张信票,限货20车或茶300箱,除正税外,再交票规手续银50两。货随票行,沿途稽查,对无票运输之货物,视为走私。何秋涛《朔方备乘》云:“私行贸易,立即缉拿,申报章京衙门,照无票赴蒙地贸易之例,拟以枷杖,货物一半充公,一半赏给原缉拿之人,即将该民逐回原籍。”


信票开始由张家口章京衙门一地呈报理藩院颁发,到乾隆中期,中俄恰克图贸易越来越兴盛,交易额直线上升,俄国有大宗皮毛货物输入中国,中国的茶、缎、杂货等输往俄国。内地旅蒙商家也由康熙年间的80余家发展至140多家,其中资本雄厚者60余家,依附的中小商有80余家,并逐渐形成了“八大皇商”和大盛魁、天义德、元盛魁“三大号”为主的旅蒙巨商。清前期,山西“八大皇商”垄断张家口对蒙俄贸易。康熙以后,大盛魁后来居上,成为旅蒙商的魁首。当年,山西大盛魁持有清廷的龙票,垄断了半数以上的旅蒙贸易,成为张垣的首户。蒙古牧民凡欲赊购商品者,须持有地方官吏负责担保的约据,上盖官印,俗称“印票”,交给大盛魁。印票上写:“父债子还,夫债妻还,死亡绝后,由旗公还。”张家口的四大茶庄长裕川、长盛川、大玉川、大昌川是山西祁县人开的商号。尤其是大玉川,掌柜是范永斗的后裔,是清廷御帖备案的商家,持有“双龙红帖”,这红帖乃是进出蒙古草原的通行证。道光三十年(1850年),仅张家口办理赴恰克图的信票就有268张。咸丰后期,归化将军衙门、多伦诺尔同知衙门也取得了办票权。


嘉庆时政策进一步宽松,清廷对待商人的管理日益宽松,具体做法上也多有变通。倘若运货至恰克图而无票证,被关卡查获,商人也不必担心像先前那样被罚得血本无归。政府为示体恤,可以允许货物先行,货主留人在卡伦候领票照。此后,又实行“朋户”和“朋票”制度。


       “朋户”和“朋票”制度使赴恰克图做生意的“晋帮”“京帮”商人群体就像滚雪球似的愈来愈大,其结果就是贸易规模和交易数量的迅速增加。据不完全统计,运往恰克图的中国商品,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为3450驼(每驼约250斤,旧称每斤16两)和1420车(每车约500斤),合计为157万斤;到道光九年(1829年)就一跃而增长为9670驼和2705车,合计为377万斤;到鸦片战争前的1839年,每年茶叶输入俄国量平均为8071880俄磅,约值800万卢布左右。仅茶叶一项,合计价值可达1240万卢布。

咸丰十年(1806年)后,清廷因第二次鸦片战争战败和镇压太平天国起义,财政军费更紧缺,张家口都统庆昀奏请获准“每张信票在原有票规银50两外,再增厘金60两”。《筹办夷务始末》记载:“咸丰十年,因军饷支绌,奏准每商票一张,在察哈尔都统衙门,输厘金60两,凑拨察哈尔驻防常年军饷。”同治元年(1862年),中俄签订《陆路通商章程》,其中第四款规定:“俄商路经张家口,按运津货物总数,酌留十分之二于口销售,限三日内禀明监督官,于原照内注明,验准单,方准销售,该口不得设立行栈。”此后,旅蒙商运往恰克图的货物量逐年下降。


       光绪十年(1880年),清廷被迫准许俄商在张家口元宝山划分五万平方尺租给俄商建造货栈铺房。随着清王朝的腐败加深,各国洋行纷纷前来张家口设庄购货,掠买中国富饶的物资。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据《清外务部商埠通商档》记载:“各国在张家口买卖的洋行有四十余家”,仅在1921~1925年,张家口相继成立的外资洋行就有44家。这些外国洋行有:俄国的“隆昌”等8家,英国的“德隆”“仁记”“商林”“隆茂”“平和”等10家,德国的“礼和”“地亚士”“兴隆”“祥记”“世昌”“瑞记”等6家,美国的“茂生”“德泰”等16家,法国的“扳维曼”“立兴”等2家,日本的“三菱”“三井”等6家,意大利1家,以及荷兰的“恒丰”等。当时,张家口成为西北地区最大的物资集散地,美国、日本、俄国在张家口还设有领事馆。(待续)


(作者系中国明史学会副会长、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省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院长)


责任编辑:魏敏倩